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2019年3月第二批采煤机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2019年3月第二批采煤机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20227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采煤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煤机的制造商。 3.2. 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 的至少 3份投标产品 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对应的投标产品 成功运行用户证明文件,至少一项下列证明文件 。 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也将被否决: 3.4.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