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京唐港32#、33#泊位码头船舶岸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32#、33#泊位
2.2 项目规模:在招标人32#、33#泊位新建一套供电容量1.6MVA的岸电系统(包括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在招标人32#、33#泊位新建一套供电容量1.6MVA的岸电系统,包括岸电系统及附属配套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测等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
2.6 工期:100个日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方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个中国境内的码头岸基供电系统的供货或安装合同(或其他项目内包含码头岸基供电系统子项目),且岸电设施单套容量不小于800kVA(不包括船厂的静止式变频电源业绩,需附合同首页、范围页、盖章页);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5 投标人其他要求:近三年没有出现过岸电接船安全事故(附相关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岸基供电系统主设备(变频电源)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联合体牵头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所投变频电源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1日15时至2019年5月27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