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扬尘治理改造工程一二期煤场封闭钢结构供货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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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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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供货(蒲城一二期) |
3-10轴的主体结构(含通风气楼、2-3轴之间的联系桁架)、屋面及墙面檩条(含2-3轴之间的檩条、1轴的山墙檩条)、1-10轴区域检修马道(含1-10轴区域马道吊杆、2-3轴之间马道及吊杆))、爬梯等供货,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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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结构供货(蒲城一二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钢结构制造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有效。
4.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管桁架结构供货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不良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近3年连续亏损的投标单位。
6.在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5-21 16:35到2019-05-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5-21 16:35到2019-05-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