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及新庄煤矿瓦斯参数等鉴定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及新庄煤矿瓦斯参数等鉴定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审批机关核准,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
工期要求:核桃峪煤矿:90日历天
新庄煤矿:6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开工通知令为准。。
质量目标: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核桃峪煤矿: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等要求对核桃峪煤矿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8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瓦斯抽采半径测定等工作,出具相应报告,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综合防灭火提供可靠依据。编制《核桃峪煤矿2804工作面顺槽掘进及工作面回采期间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和《核桃峪煤矿2804工作面顺槽掘进及工作面回采期间的综合防灭火方案》。
新庄煤矿:鉴定单位依据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二氧化碳涌出量等参数,对新庄煤矿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开展详细的鉴定工作,编制并提交《新庄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及新庄煤矿瓦斯参数等鉴定项目【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
2.2.1 投标人必须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鉴定机构或已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备案的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承担;
2.2.2 投标人至少提供2个及以上的类似鉴定业绩证明;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3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等不良记录;
2.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05月21日09时00分到2019年05月27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