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1、2号机组LOT120Sa RPV支承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有限公司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华龙一号)工程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62个月,首台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2018年12月31日,1号机和2号机组开工间隔暂定为8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为惠州项目(1、2号机组)共2台机组的RPV支承。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第二批交货日期: 2022年 5 月 31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公司法人;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许可资质可以覆盖RPV支承,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 信誉要求: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倒算)在集团无不良记录;
5.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5月21日 ;截止时间: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