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18]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规模为1×57MW抽汽背压供热机组。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拟建设4台750Nm3/min(0.9MPa)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同时建设2台400Nm3/min(0.9MPa)电动离心式空压机,以及配套的集中供压缩空气管网。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2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74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通一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水系统(含消防用水)、厂区永临结合施工道路、临设建(构)筑物(含临时厕所、#2配电房、厂区控制点、土建实验室等)、厂区临时排水系统、厂区临时照明及监控系统等施工、场地障碍物、垃圾清运。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技术规范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类似工程定义:完成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道路或建筑等工程。
5、具有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7、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类似工程定义:完成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道路或建筑等工程。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本工程要求指派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至2019年5月24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9:3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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