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自动取款机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银行股份 的委托,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拟对招标人内蒙古银行服份 所需自动取款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
招标编号:0651-19010515 交货及调试时间: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按照招标方要求,15日内免费将设备运 二、招标人容:内蒙古银行自动取款机入围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有至少一家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成功销售智能自助设备的案例; 6、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 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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