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奎苏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巴里坤县奎苏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己由哈市发改农经【2019】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配套资金,工程总投资1449.6万元。 日供水规模992.96立方米。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9月13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4评标办法:施工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册电子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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