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厂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委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石岛湾厂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厂址西北距烟台市约120km,西北距威海市约68km,西北距荣成市约23km,西南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105km。
规模: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
范围:厂区、扩建场地、施工生活区及厂区周边范围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服务面积约2900亩,共需服务人员139人。
该项目属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与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合并招标项目,按照招标结果及甲方的分摊比例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经营范围具有区域秩序维护营业范围的物业公司或保安公司。
资格能力要求: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齐全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保安服务相关业绩且近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个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业绩,且每个业绩服务期至少6个月及以上,均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5月19日9:00起至2019年05月24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