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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集资建房(东区1#-4#楼、地下车库)新建10kv输配电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一、招标条件

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集资建房(东区1#-4#楼、地下车库)新建10kv输配电工程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兵发改投资【2010】6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集资建房(东区1#-4#楼、地下车库)新建10kv输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8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7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BTJY00GCGK2019057-01-01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集资建房(东区1#-4#楼、地下车库)新建10kv输配电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图纸编号XJSW-B2018-2004S-D01,XJSW-B2018-2004S-D02,XJSW-B2018-2004S-D03)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9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输变电工程三级施工专业承包](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近三年(2016年-今)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电力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2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 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 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 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5月18日至2019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10:00至15:30,下午15:30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获取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报名企业达到15家及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15家以下采用资格后审。

七、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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