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2建设规模: 北京市永定河防汛物资总库消防消隐工程。
2.3招标范围: 北京市永定河防汛物资总库消防消隐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2.4标段划分: 1个
2.5其他说明: 无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标段 2.6招标内容: 拆除工程;外围护结构更换工程;外门、窗更换工程;仓库内改造工程;办公区改造工程;新增排烟系统工程;新增电气一次工程;新增电气自动化工程;恢复工程及零星工程。 计划工期184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北京市永定河防汛物资总库消防消隐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水利工程业绩;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 /bwea_credit/credit/jsp_credit _index.jsp)查询,未被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 ”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6)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7) 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8) 投标单位其他人员要求: 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9) 投标人无犯罪行贿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具有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身份与授权委托书一致,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④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5-17 09:30:00 至 2019-05-23 16:00: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