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血液中心的委托,就广州血液中心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报价。
一、项目编号:1210-1941YDZB1951
二、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1 |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 3套 | 人民币4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服务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服务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017年或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9年起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起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另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磋商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报价供应商(服务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在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详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yo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