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燃料接卸服务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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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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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燃料接卸服务项目 |
黑龙江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300WM机组全年生产燃用煤的接卸服务。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计划卸煤量200万吨,进煤方式为火车进煤。 |
1000 |
注: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公告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废标处理。第一次缴纳的保证金将按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燃料接卸服务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法人或组织。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装卸服务等相关内容。
3.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卸煤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依据(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要求投标人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非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标段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5-15 15:25到2019-05-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5-15 15:25到2019-05-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