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液氨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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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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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 |
氨区用的脱销还原剂 |
945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并提供证明文件,同时须提供所投标的物生产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及以上,经营范围须含危险货物运输,准运类别须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如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合同(协议书),合作运输企业须至少具有2台及以上运输车辆,承运车辆须经年检合格,同时提供危险化学品押运员,运输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押运员、运输员应熟悉液氨安全装卸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作业。运输槽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规定。
6.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9年3月)须具有同类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5-15 09:00到2019-05-21 23: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5-15 09:00到2019-05-21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