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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2019-2020年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5-2087

1、项目概况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二期工程安装2台103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配套的磨煤机为中速磨,三室四电场电除尘器,干式输送到灰场的3座干灰库内,锅炉底渣采用刮板式输渣机输送到渣仓。

2、投标参考信息

  •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二期工程#1、#2机组目前正常运行。
  • 机组设计年利用小时为5500小时;设计煤耗为268.7g/kWh;每台机组年消耗原煤约为200万吨。
  • 设计煤种为神府东胜煤,校核煤种为晋北混煤,煤质分析指标如下:

 项目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收到基全水分

%

14

8.52

空气干燥基水分

%

8.49

 

收到基灰分

%

11

22.86

收到基挥发分

%

27.33

22.83

收到基固定碳

%

47.67

45.7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J/kg

22760

21120

收到基全硫

%

0.41

0.86

  • 一般情况下,电厂出灰和出渣的比例为:灰占80%,渣占20%。
  • 电厂燃煤锅炉配置的电除尘的设计除尘效率为99%。
  • 电厂燃煤锅炉配置脱硫设施的设计脱硫效率为92%。
  • 招标方不承诺石子煤的最低发热量和石子煤产量,不承诺炉底渣和脱硫石膏的成份指标,不承诺粉煤灰的相关指标保证。
  • 原灰库、粗灰库、细灰库各一个,容积均为3000m3。渣仓一个,有效容积为140m3。脱硫石膏库库存容积为5000m3
  • 交付点和运输方式:
    • 粉煤灰交付点在灰库或综合码头,对应的运输方式分别为车运或船运。
    • 锅炉底渣交付点位于渣仓下面,只能采用专用车辆运输。
    • 脱硫石膏交付点在石膏库或综合码头,对应的运输方式分别为车运或船运。
    • 石子煤交付点在电厂指定堆放场地,由投标方自己安排装货,运输方式为车运。

预计本期固体废弃物的产量为:预计2019-2020年度脱硫石膏的产量为20万吨

招标单位特别声明:以上提供的信息,仅供投标单位报价时参考,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经验及对电厂生产现场情况的了解,充分考虑相应风险后报价,招标单位不对报价的正确性负责。最终决算方式见合同文本。如上述数据与实际数据有差异,合同单价依然不变。

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华能金陵电厂2019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脱硫石膏的固废销售,明确每年的1月份、2月份、3月份为淡季,其余月份为旺季。报价时分淡旺季分别报价,加权形成综合单价。履行合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预计合同期内脱硫石膏产量约 20万吨。

3.1 合同期内细灰划分为四个标段:

序号

标段

招标范围

1

一标段

第一标段脱硫石膏70000吨(约3685吨/月)

2

二标段

第二标段脱硫石膏60000吨(约3158吨/月)

3

三标段

第三标段脱硫石膏40000吨(约2100吨/月)

4

四标段

第四标段脱硫石膏30000吨(约1580吨/月)

每个投标人可只报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所投标段的投标报价必须相同,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3.2本项目固废销售量为预估量,由于粉煤灰产量受天气、煤种、电量、机组停运、国家政策等因数的影响,每月的产量存在不稳定性,故我公司无法保证每月都能兑现合同量,如遇当月产量低于合同总量时,我公司将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客户合同占比调整供货量,请须知。

4、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4.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4.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1.6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4.2资格专项条款

4.2.1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粉煤灰或建筑材料的加工或销售。

4.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经营业绩,需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且年均销售量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必须提供粉煤灰和产品销售处置合同资料。

4.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储灰库或租用储灰库的合同和资料,储灰库容量不少于10000吨。具有一定的运输能力或租用车辆、船只的合同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15日09时00分到2019年5月20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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