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蒙东能源控股通勤车检修与保养【二次挂网】
招标编号: GDCX03-JGZB19-0437( 01- 01)
日
期: 2019年05月14日
1.1
受 蒙东能源控股 的委托,在国 (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检修工期。
1.2.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8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7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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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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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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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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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东能源控股通勤车维修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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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在近3年内发生过福田欧曼系列车辆、郑州宇通客车系列车辆、金龙客车三种车型发动机或变速箱各3台次的维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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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认定原则: 关于近xx年业绩中的“近xx年”的定义: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xx年 。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 ,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培训、工厂检验、调试以及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等技术服务 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14日 09:00整到
2019年05月22日 16:00整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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