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平凉发电 2019年下半年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平凉发电 2019年下半年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平凉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平凉发电 2019年下半年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
2)规模: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所属华能平凉电厂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的平凉市以东二十里铺。电厂一期4×300MW燃煤机组,分别于2000年、2001年及2003年建成投产发电,二期2×600MW燃煤空冷机组,分别于2010年实现“双投”建成投产发电。一期#1、#2、#3、#4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已于2012年、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
3)建设工期: /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个标段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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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 | 50Kg/瓶 | 瓶 | 140 | 含量≥99.8%,残留物≤0.2%,水分≤0.1%,油含量≤5mg/kg |
液氨 |
| 吨 | 2000 | 含量≥99.8%,残留物≤0.2%,水分≤0.1%,油含量≤5mg/kg |
上述材料用量为估算量,最终按实际供货结算。
合同有效期: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交货地点: 华能平凉发电 现场指定地点
6)交货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所投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承运单位须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类似规格液氨供货业绩不少于2项,附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14日9:00起至 2019年 5 月 21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