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江口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标
招标公告
中电建郴州新能源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湖南郴州北湖江口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名称“郴州北湖江口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湘发改能源核字【2018】828号)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XNY/HN/JK/04,征集合格的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简介
本工程起自待建的江口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已建的220kV北湖变终端塔,线路呈南北走向,全长约23.5km,全部采用单、双回路架设。线路经过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海拔高程在300~1300m之间。地形以丘陵和山地为主。
工程
湖南郴州北湖江口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北湖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和通讯线路设计的征地及协调、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土建施工为一体的施工总承包及设备采购。协助发包人完成并网验收和倒送电。具体为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北湖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110kV送出线路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调试; 2.站端通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负责完成对本工程线路走廊内涉及到的所有跨越工程的协调工作,建设临时用地和杆塔永久用地补偿等工作。 4.依据核准文件、征林征地红线图和政府现行征地取费标准,完成所涉及的临时和永久征地工作及其它障碍物等处置协调工作。临时用地的林地砍伐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支付协调费用和植被恢复费。 5.负责办理线路接入电网的相关手续;负责本项目与电网公司所有协调工作,负责按照电网公司要求,协助甲方组织对开工、施工图纸审查所有相关会议。 6.开工前向湖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要求,组织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并完成电网公司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确保电网安全。 8.负责本项目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整个现场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的运行、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招标方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9.负责本项目塔基及相关设施征地、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赔偿。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公开招标。 投标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资格证书。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电力公司郴州供电公司取得安全生产备案,且需提供相关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完成5个等级为110KV及以上的送变电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服务于本工程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计划2019年6月1日开工,2019年11月15日工程完工,总工期5个半月。二、招标范围
7.负责本项目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所有管理工作。
10.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
11.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签订质量监督合同、完成质量监督验收、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
12. 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13. 所有设备的调试及试验,及质保期消缺,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4.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有)的卸车、接收、保管及接收后的场内转运;
15. 并按上述工作范围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三、资金来源
四、招标方式
五、投标方资格条件
六、工期
七、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