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吉林省九台市
2)规模: 超临界机组
3)建设工期: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粉,材料含量:CaO含量≥52%;MgO含量≤1.5%;石灰石粉物料细度应能满足SO2吸收系统的要求,粒径至少达到≤0.044mm(90%以上通过325目)数量:每年用量约32000吨。
5)交货地点: 吉林省九台市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
6)交货期: 2019年6月20日-2020年6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涵盖招标货物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有效授权。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项及以上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13日9:00起至2019年5月18日17:00止。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