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下半年-2020上半年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规模:2X135MW机组,年石灰石粉耗量约13000吨
3)供货期: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4)主要技术规格: CaO(%):>52.0%,MgO(%):<1%,SiO2 (%):<2.0%,粒度(目):325,通过率(%):>90.0%,酸不溶物:<2%
5)交货期: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时将石灰石粉运送至现场并打入石灰石粉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公司有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制造商具有不少于年产10万吨石灰石粉生产线(请提供产能生产线的证明材料)
2. 业绩要求:提供同类货物业绩的证明材料。
特别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日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5月11日9时00分到2019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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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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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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