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钢铁处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1个标段。
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国家能源集团各子分公司废旧钢铁的回收,各子分公司废旧钢铁回收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子分公司名称 |
单位 |
预估处置数量(2年) |
备注 |
1 |
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吨 |
35000 |
废旧钢铁处置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处置数量以实际处置数量为主。 |
2 |
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吨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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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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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吨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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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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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蒙古煤焦化 |
吨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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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神朔铁路分公司 |
吨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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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家能源集团其它子分公司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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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商必须将所回收的废旧钢铁直接进行冶炼,禁止再次销售(须提供货物最终使用方的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回收商一致)。
根据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提货通知单,回收商按提货单的时间、地点、数量进行处置,处置期限由集团各子分公司和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商定后为准,如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处置,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
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含13%增值税)。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钢铁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的绿色工厂; 3)投标人需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投标人需具有近年内(2017年、2018年)不少于150万吨的废旧钢铁处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