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受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官渡区看守所物流门及AB门改造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E5300000000619001133C1;
2.2采购内容:官渡区看守所物流门及AB门改造,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采购预算:283899.05元人民币。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2.5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7)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实施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正本或正本复印件)或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成立年份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则提供自成立年份次年起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3.4供应商2016年至今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项目至少3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上发布,云南网()上转发。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