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二线海塘破堤降标高安全影响评价及防潮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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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 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并在厂址东侧海域配套建设码头一座及取排水管道,建设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内,计划于第一方砼开始后30个月内第一台机组投入生产、第二台机组间隔6个月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 ,EPC总承包商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的二线海塘破堤降标高安全影响评价及防潮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期工程建设 2 台660MW 级超超临界火力发电燃煤机组,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垦区内。
2.2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30天内提交论证报告等资料并组织通过专家进行评审。
2.4招标范围: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海呈路二线海塘从现有标高约5.1米降低到约3.7米,对二线海塘进行安全影响评价及防潮影响评价分析,要求形成上述内容的论证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