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和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和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和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
2.2服务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即:和田分行律师事务服务。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以上司法部门(含省级)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4本次磋商要求针对本项目负责的律师须具备律师执业证。 3.5 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并拥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律师团队; 3.6 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里;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磋商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 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
4.3 潜在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 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联系,平台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5月21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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