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及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及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江苏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主要包括新建预沉池、澄清池出水增设多介质过滤器、新增板框压滤机及辅助设备更换等;本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主要为原系统性能恢复性改造,原处理系统主工艺方案采用“三联箱+澄清器”。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于2019年8月31日竣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及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及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300兆瓦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水处理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8日09时00分到2019年5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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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