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布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博尔塔拉站站房、双河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9-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博尔塔拉站站房、双河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61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5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博尔塔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70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新疆博州支线铁路博尔塔拉等2座站房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设函[2018]267号),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博尔塔拉站站房、双河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空调)已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工程,线路全长49.528公里。
博尔塔拉站站房为多层民用建筑,建筑规模为中型铁路旅客车站,建筑面积为9859平方米。中心里程为DK48+850,车站站场规模为设到发线3条(含正线1条),预留3条,有效长850m,设550*9*1.25 m基本站台1座,设等长雨棚,预留550*10.5*0.5 m中间站台1座,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为500人。双河站站房为单层民用建筑,建筑规模为小型铁路旅客车站,建筑面积为999.34平方米。中心里程为DK23+550,车站站场规模为设到发线3条(含正线1条),有效长850m,设550*9*0.5 m基本站台1座,设等长雨棚,车站预留货场及物流园区开发用地,预留专用线接轨条件。
本项目计划工期: 334 天,开工日期为: 2019-01-20 ,竣工日期为: 2019-12-20
2.2招标内容: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博尔塔拉站站房、双河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空调)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01包 空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状态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机房专用空调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完好 | 2019年7月 | 博尔塔拉站、双河站 | 安装验收合格 |
2 | 机房专用空调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3 | ||||
3 | 机房专用空调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
4 | 屋顶式空调机组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4 | ||||
5 | 屋顶式空调机组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合计 | 1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提供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1.5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1.7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其他要求:
(1)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被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因不良行为认定进行通报处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5月 8 日至2019年5月13日,每日上午09: 30 时至 13:00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