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 集中采购招标
答疑公告
一、项目 二、标书编号:WTJCZ2019-087 关于乌鲁木齐局(087)机务设备更新的招标公告 质疑函及相关答复 1、需提供近三年在全路机务段的销售业绩的合同原件及用户使用证明;是否可以提供全路车辆段的销售业绩的合同原件及用户使用证明? 2、交货时间:2019年5月30日前;因为投标日期是5月16日短短14天根本无法交付,交货期是否可以延后? 3、两台设备都有基础;是设备使用方承担制作还是设备制作方承担制作? 4、付款方式:有无预付款? 回复: 1、转向架构件和轮对为机车配件,不是车辆配件,两者构造不同,所以必须提供机务段销售业绩的合同原件及用户使用证明。 2、因集团公司要求“6.30”C4库投入使用,为确保目标实现,该设备5月30日到货后,安排了一个月的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确保6月30日完成。如果能确保6月30日设备能正常使用,交货时间可以延后,但是6月30日设备必须能正常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3、设备基础包含在新建C4库施工项目中。 4、集团公司购置设备付款方式为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设备款的95%,其余5%为质保金。 四、项目负责单位 范金保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