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华物产 NO.2012G53钢铁交易数码港3号楼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19-04-BJGY-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宁华物产 NO.2012G53钢铁交易数码港3号楼亮化工程招标人为南京宁华物产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号楼亮化工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宁华物产 NO.2012G53钢铁交易数码港3号楼亮化工程 。
2.2建设
2.3招标范围:
2.3.1根据大楼外立面特点及个性化需求进行亮化设计。
2.3.2泛光照明控制系统所需的一切软、硬件设备、控制器及其控制电源、电缆、光缆及附属器件的安装及调试。
2.3.3与幕墙配合的支构架、灯具及其固定件安装调试。
2.3.4负责供应、安装和调试灯具的配电电缆、电线及其管槽。
2.4工期:45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技术要求。
2.6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个2016年5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照明工程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3.1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2.3.2须提供2019年2月、3月、4月为其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
3.2.3.3须提供2016年5月1日至今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照明工程业绩;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5月8日9时起至2019年5月12日17时止,登陆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5月8日9时起至2019年5月14日17时止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采用线下购买方式,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线下订单录入,订单复核后方可下载。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按如下信息进行汇款:
开户
开 户 行:交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50010100177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对应标段招标编号+单位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