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13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改造方案综述(注:投标人必须按如下主要技术路线进行设计改造,否则招标人可以评判为废标,具体技术细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设计,但所有技术要求和指标不可以降低。):
(1)脱硝改造:根据投标人自行检测结果,制定催化剂再生或利旧方案,,增加备用第三层催化剂,保证烟气排口NOx<50mg/Nm3。同时增加备用层两套声波吹灰器,检修原有6套声波吹灰器,并对喷氨进行优化调整。
(2)除尘改造:改造#1电场为布袋,接入增容原PLC控制系统;更换#2、3布袋除尘器布袋,检修#2、3布袋设备,更换原布袋除尘器操作站电脑主机。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尘≤15mg/Nm3。最终还能通过脱硫改造的托盘+除雾器协同作用,保证烟气排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
(3)脱硫改造:喷淋层下部增加托盘;在顶层更换原有三级平板式除雾器为三级高效屋脊式除雾器;加装提效环。保证烟气排口 SO2<35mg/Nm3;同时更换原有废水旋流器,控制溢流含固量:≤1%,更换脱硫塔固定斜拉钢丝绳。
(4)引风机改造:整体改造两台引风机,取消原变频器,采用6kV工频电机,风门导叶调节,离心式风机,满足系统改造及长期运行增加阻力的需要。同时对2只引风机电机高压进线断路器进行扩容改造,更换电机保护装置。
(5)CEMS改造:整体更换烟气排口CEMS仪表,以满足超低排放测量精度要求。
(6)下级低温空预器更换:整体更换。
二、招标范围
#1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需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的业绩条件: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国内130t/h及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业绩。并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有5台套130t/h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已完成且正常投运业绩;
(2)其中至少分别有脱硫、除尘、脱硝各一台套超低排放改造业绩(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Nm3、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
(3)有用户文件证明安全可靠,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应提供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在投标时提供),且现金流充裕。
6、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网上查询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8、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9、本项目采用的知识产权及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的一切责任。
10、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担任过火电厂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五、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的规定签字盖章或进行标记的;
3、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投标须知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和业绩条件;
6、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投标方案,或投标文件缺少重要章节内容,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签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存在重大偏差。对本条款而言“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合同条款且无实质性偏差(如交货期、技术要求、付款等);
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明显雷同情况的;
12、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13、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不合格投标的;
1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日前一天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6日9时至2019年5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