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2019年4月防爆型永磁同步电动机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2019年4月防爆型永磁同步电动机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20258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1个包。招标范围为防爆型永磁同步电动机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 |
1 |
防爆永磁同步电动机 |
相当于TBVF-200YC,1140V |
套 |
3 |
合同签订后60天 |
新疆能源 总库 |
备注 |
每套包含:2台防爆永磁同步电动机(相当于TBVF-200YC,1140V)、2台矿用隔爆兼本安交流变频器(≥315kW,1140V)、1台可编程控制箱及电缆、线缆及耗材,具体请见第五章设备技术要求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防爆合格证及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MA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下同)的销售业绩清单,同时还须提供至少 3套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合同业绩证明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证明材料(所投同类产品是指:整机功率为200kW或220kW或250kW的防爆型永磁同步电动机;合同业绩证明是指合同复印件;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证明材料是指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须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数量等信息。合同复印件与最终用户签署的证明材料必须一一对应)。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4)、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项目,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5-27 09: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