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内蒙古 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以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9〕86865号 招标编号:0651-1909045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件》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资质(含)以上。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9年05月05日至2019年05月10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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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