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新石碑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黄骅市,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该项目总治理长度24.857千米。排涝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危桥重建等。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K44+084.35~K46+418.09段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老保险及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社保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以及医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医保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缴纳期限:自2018年6月份(含)以后,连续6个月的缴纳记录);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3.6、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标段投标。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资质,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至少1项按照水利建程序管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库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书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完工日期在200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效,业绩材料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提供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书为准,并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从业单位的工程业绩”中查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0109:00至2019-05-09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409:0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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