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都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襄都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19】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襄都路新兴大街-邢州大道段2.2建设规模:长度6100米。利用预留公共绿地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36481平方米,铺设景观轴步行道19327平方米,设置廊架16个、景墙45组、雕塑24个、坐凳182个、石车档393个、景石86组及标示牌等,配套环保、安全、消防等设施。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2须为:3.1.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2施工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明确写明“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的字样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2.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0600:00:00至2019-05-10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5-2709:0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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