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港一期风电工程风场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津北大港一期风电工程风场道路,全长12km,道路路面宽度6米,砖渣道路。
1.3.1本次招标范围是北大港一期风场道路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涵、路边排水沟及复垦等。
1.3.2 风电项目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期间及缺陷期间进场道路修整、维护,确保运输道路畅通等。
1.3.3 施工过程中的补偿、协调费用。
1.3.4本项目中暂列补偿、协调费用300万元,固定报价,计入总价。
1.3.5 补偿、协调费用
1.3.5.1 使用范围:本补偿、协调费用仅用于北大港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补偿、协调费用。
1.3.5.2 遇到补偿、协调事项,中标人将相关情况报招标人同意后,与需补偿、协调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执行。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使用该项费用。
1.3.5.3 发生的补偿、协调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招标人随次月工程进度款全额支付,委托书、补偿协议、谈判纪要应作为付款附件;累计发生的补偿、协调费用列支不超过300万元。
1.3.6 天津北大港一期风电道路工程的地方协调工作(协调费包含在报价内,但不单独报价):
(1)负责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风机吊装、大件运输、设备运输、桩基施工等)的道路畅通与协调工作。
(2)投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严禁越界施工,越界施工引起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标人负责。
1.3.7 道路工程占地,需征地的费用及需要向传统种植作业区进行补偿的费用,由招标人向有关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协议支付,超出此范围的其他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工程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大港
计划工期:2019年6月15日-2019年8月13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风场道路 |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请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请提供管理体系证书。 4、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请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三个道路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最终验收证书。 7、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09:00至 2019年05月08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风场道路 |
|
3000元 |
2019年6月15日至8月13日 |
|
16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1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