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辽宁省葫芦岛岳家屯风电场(48MW)动态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XNYFD-SB201906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辽宁省葫芦岛岳家屯风电场(48MW)动态无功补偿设备采购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和自筹 ,招标人为葫芦岛全方新能源风电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葫芦岛全方新能源风电 岳家屯风电场新建工程位于葫芦岛市台集屯镇岳家屯村,与锦州市相邻,场区范围为东经12054~12056,北纬4105~4107,场区内海拔高度在100~380m左右,地形为丘陵。风力发电场装机容量48MW,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66kV升压站,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66kV升压变电站,以66kV电压等级接入暖东变66kV侧。
建设
交通运输条件:葫芦岛市交通十分畅达,有铁路运营线穿境而过,把葫芦岛地区及全国各地连在一起;高等级公路纵横交错,有效提高了本地区的运输能力。葫芦岛市交通已经形成以国道、省道为骨架,以乡级公路为主的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
公路运输:根据该地区交通状况及设备运输的要求,风电设备可通过京沈高速公路运至葫芦岛市,经乡级道路运抵风电场,可满足场外运输要求。
2.2 招标范围
1套35kV±8Mvar SVG(降压、风冷)型无功补偿成套设备。招标范围包括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
交货批次和进度:2019年8月20日到货,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岳家屯风电场(48MW)工程指定地点。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具有合格的产品鉴定证书;
③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近3年有10台及以上额定电压为35kV/8Mvar及以上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供货业绩,并具有投标类型货物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提供合同文件及用户投运证明)。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4月4日09时整至2019年4月1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