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农林水务和海洋渔业局的委托,对茂名港大道莲头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1-1-201904-013-0001
二、项目名称:茂名港大道莲头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壹拾万肆仟陆佰元整(¥1,104,6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万肆仟陆佰元整(¥1,104,600.00)
2.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由授权代表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的,才接受其报名并发售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其报名。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4月08日起至2019年04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茂名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5日15时30分(注15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