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位于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西侧,建设1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码头1个,码头长度约300米,设计通过能力980万吨/年,全部为装船,并预留卸船功能。煤炭堆场布置在新建码头后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煤炭堆场的西侧,陆域面积约19万m2。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2.97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运;
2.2014年1月1日至今,具体年限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设计完成至少1个新建5万吨级及以上煤码头泊位,且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3.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4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