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工程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全程物流运输及清关服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注册资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由融资贷款解决。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土耳其胡努特鲁燃煤电厂工程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全程物流运输及清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土耳其 Adana 省Yumurtalik 市Hunutlu村庄
建设规模:土耳其胡努特鲁燃煤电厂工程建设2×660 MW超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受场地条件限制不考虑再扩建的可能性。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本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于2022年建成投产。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范围 |
采购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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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的范围为土耳其胡努特鲁燃煤电厂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所有国内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施工物资机具等从国内上海\天津港或采购方指定的其它港口运输车辆车板(或驳船底) 至土耳其项目现场指定的卸货点车板交货的全过程物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 出口物资从国内指定港口至项目现场指定卸货点的全程物流运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起运港接货、卸货、报关、报检、报验、索赔签证、代办原产地证书、清关放行、临时中转、仓储、装船、海运;土耳其港口清关、卸船、关税代缴、土耳其境内内陆运输等等; (2) 临时出境物资从国内指定港口至项目现场指定卸货点的全程物流运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出境物资的出口报检备案、保险(发票金额110%的海运一切险及战争险,从起运港接货起到项目现场或指定卸货地为止)、起运港接货、卸货、报关报检、装船、海运、土耳其港口配合协助清关、卸船、管理费代缴、土耳其境内内陆运输等等; (3) 第三国转口物资散货运输至土耳其指定港口的卸船(包括零星空运物资)、清关及土耳其内陆运输等等;第三国转口物资,集装箱运输至堆场提货、清关、土耳其内陆运输等等; (4) 空运物资的集港、发运、代办原产地证书,运至土耳其指定机场后的清关、提货、关税代缴、土耳其境内内陆运输等等; (5) 临时出境物资从土耳其起运港口回运至国内指定港口的卸货、海运、保险、配合协助出口报关;装船、海运;中国境内的卸货、代办3C证书、配合协助进口清关、临时中转仓储、装车等工作; (6) 出口项下进口件的保税监管及核销的全部工作; (7) 货物装船和卸船的第三方监检及报告; (8) 协助发运人完成货物灭失或破损的保险索赔工作。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采购范围,具体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以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工作,包括: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同时满足如下3项要求:具有无船承运人资格证书,具有国家一级货代资质或取得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即属于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的货运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 在土耳其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及运输合作方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具有大件运输的经验,并配备有相应车辆设备;
(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该项目运输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 具有大宗工程设备出口报关、编制出口单证和国际远洋运输及进口国清关和内陆运输经验,在以往所承担的运输项目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近5年内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同或相近成套设备出口物流运输等服务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项目业绩;
(7) 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誉及资金状态;
(8) 具有在国内配合实施过进口保税监管和核销的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4.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4月3日至 2019年4月10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