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测线总长度(Km)
第1标段 350
第2标段 308
第3标段 342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资格条件:
3.1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年检合格、有效;
3.2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的道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道路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3.3具有道路检测工作内容中包含空洞检测或雷达检测且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的道路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每个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3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 200.00/标段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要求: 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4.3.1、 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 综合分平台(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电子屏幕通知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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