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真空感应熔炼炉及真空感应气体雾化制粉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配套真空感应熔炼炉及真空感应气体雾化制粉炉各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真空感应熔炼炉及真空感应气体雾化制粉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真空感应熔炼炉及真空感应气体雾化制粉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其他货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汇率进行折算)。
2、近六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持久真空感应熔炼炉及真空感应气体雾化制粉炉的销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红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4、所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的不良记录。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9年02月26日9时00分到2019年03月04日17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16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8日16时00分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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