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生产用船运石灰石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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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生产用船运石灰石项目(第二次) |
CaO≥52%,60000吨,详细见技术规范 |
175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徽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生产用船运石灰石项目(第二次)】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份电厂石灰石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石灰石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销售意向书》,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2-14 09:00到 2018-12-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2-14 09:00 到 2018-12-18 17: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