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李家梁风电场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席麻湾镇沙渠村,风电场海拔高度1500-1720m,距离靖边县城18km,对外交通便利。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99MW,共计安装66台东汽FD89B-1500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3年5月、2013年12月投运,至今12年之久,2023年完成3台风机雷达测风改造。李家梁风电场原风机安装雷奥风电风速传感器LE2151-01-02-06型号机械式风速计和雷奥风电风向传感器LE2162-02-02-06型号机械式风向标,随着运行年限的增加,风速计、风向标存在机械磨损,损坏频繁;陕北春、秋、冬季早晚气温变化较大,雨雪天气时,风速计、风向标经常结冰,引发风机停机或故障,造成电量损失,本次开展李家梁63台风机超声波风速仪、风向标改造项目。
1.2招标内容及范围
1.2.1招标范围
拆除原有63台风机机械式风速仪、风向标,加装超声波风速仪、风向标,升级主控系统,风机运行测试。
1.2.2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原机械式风速、风向仪拆除 |
每台风机一组风速、风向仪 |
组 |
63 |
|
2 |
超声波风速仪、风向标采购、安装(含浪涌保护器) |
每台一组风速仪、风向标安装 |
组 |
63 |
|
3 |
主控系统升级及风机运行测试 |
风机主控系统升级,安装后风机运行测试 |
台 |
63 |
需投标人自行协调主控厂家(东方自控) |
1.3工期及实施地点
1.3.1工期
投标方需保证总工期80天,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到货后60日内完成设备更换及安装调试,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1.3.2实施地点
李家梁风电场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席麻湾镇沙渠村,距离靖边县约18km。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风速仪、风向标设备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多家代理商投标,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未被列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1.5.3主要人员要求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颁发的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本项目至少安排2组施工队伍分组实施,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的施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已完成至少2项风电场超声波风速仪采购及安装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