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HTL-GWXT-2024-407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武汉高铁工务段黄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长江取水工程下穿黄黄高铁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 武汉高铁工务段与武汉武铁工程项目管理 签订的委托代办协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武汉武铁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外委,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第一次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
建设规模:开挖基坑618.8立方米、敷设直径1.00米和直径0.8米的内衬式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输水管各56米。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黄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长江取水工程下穿黄黄高铁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WHTL-GWXT-2024-407-001。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复日期为准。
2.3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铁路施工或道路施工一个及以上类似完工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7)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 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合格施工队伍库中武汉局集团 武汉高铁工务段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承诺函。(如被核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武汉高铁工务段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管理并暂停合作三个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因安全、质量问题、事故被停止投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同一施工单位参加我段同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或标段),如同时被推荐为多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具备同时开工能力,即每个项目(或标段)管理班子主要人员不能相同,拟任本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兼任同时期武汉高铁工务段同时期开工建设其他项目(或标段)任何职务。如同一施工单位同一项目管理管理班子成员在同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有两个及以上项目综合排名第一,可以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标的额度大的项目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放弃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由第二名替补。(如上述条件下,同一施工单位已被不同评标小组同时推荐为同时期本段开工建设的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以优先选择标的额大的项目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放弃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由第二名替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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