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XGC20241100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西线延安站站改4道双侧标准线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3 其他说明: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投标单位需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平台施工单位管理库中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要求:近[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年以来具有[铁路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 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 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资格要求:无
- 其他要求:用于本项目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按满足施工需要配置。
(7)踏勘:招标人组织踏勘,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甲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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