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 2025年租赁工程监理现场生产用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路招字(2024)05号
1.招标条件
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 2025年租赁工程监理现场生产用车服务。
项目规模: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 2025年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生产用车。
项目地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 (排量) | 服务期限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四驱越野车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2025年全年 | 辆 | 13 | 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注册的汽车租赁公司,合法经营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诚信经营;必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提供的机动车辆符合国家《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3.2服务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等所有人必须是租赁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姓名(如证件所有人为合伙人需提供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人相关证明),须提供13辆以上注册在投标人名下的符合本招标要求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原件留存备查。投票人须承诺中标后3天内提供租赁车辆的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3.3服务车辆须为车况性能良好、外观整洁无刮痕的五座及以上四驱越野车,服务方车辆登记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5年以内的车辆),排量需≥1.5T或2.0L,汽车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北斗或GPS)、车内外音视频记录仪,离地间隙应在200MM以上,轮胎尺寸大于等于225/60/17,轴距在2620MM以上。
3.4中标的车辆必须按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 指定的地点交车,双方约定交车时油箱满油。
3.5服务车辆保险必须投保以下险种:
⑴交强险;
⑵商业险(车辆险、第三责任人险要求200万元及以上);
⑶车上人员险(含驾驶员)各50万元及以上;
⑷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
⑸医保以外用药险;
以上险种必须提供原件的复用件。
3.6中标后合同期内租赁车辆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 概不负责。
3.7服务车辆无法律纠纷,交车时车辆无事故、近1年内无违章、年检合格。
3.8服务方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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