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液驱氢气压缩机集成撬装站采购项目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备字[2024]017号(2402-130283-89-01-995202)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液驱氢气压缩机集成撬装站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1302832400742001
2.项目名称: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液驱氢气压缩机集成撬装站采购项目
3.项目地
4.项目规模:采购氢气压缩机集成撬装站4套,包含卸气系统,压缩机系统,加氢计量系统,PLC控制系统组成,需要另外配置氮气吹扫系统、冷却系统(外置)。
5.供 货 期:45日历天
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7.最高限价:1192万元
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分开编制。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氢气压缩机集成撬装站4套,包含卸气系统,压缩机系统,加氢计量系统,PLC控制系统组成,需要另外配置氮气吹扫系统、冷却系统(外置)。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详细内容见 第五章 供货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需为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投标时提供产品原厂授权函。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同一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良好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6. 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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