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高效除尘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2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标段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热控仪表成套设备采购;
2.5招标范围:2台套机组所需的压力/差压变送器、液位/料位开关、雷达液位计/磁翻板液位计、超声波/电磁流量计、分析仪表、氧化锆、风速风量测量装置、流量测量装置、热电阻/热电偶、就地温度计/压力表、气源净化装置、防堵吹扫装置、电伴热装置、仪表阀门及管接件、仪表保温/保护箱、性能试验相关仪表及附件。
2.6交货期:2025年2月全部交货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仪表成套供货的投运一年及以上的业绩;
说明:
(1)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要求合同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要求投运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投运证明文件(以完工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为依据,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验收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标的物的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投运证明文件可以是建设单位盖章或总承包单位盖章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的,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
说明:验收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标的物的验收证明,投运时间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的时间为准(如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则投运时间以2021年1月1日计算)。
(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必要时提供原件),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同一标段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使用同一业绩的,其业绩均无效。
(5)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为准。
3.4投标人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过时无法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1 20:00:00时至2024-10-26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查询公告以正式会员在招标会员中心看到的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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