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2025-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2025-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在服务期限内不间断的(四班三运转或其他工作制)为招标人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仓库区域、老厂区域(含原一车间、新一库等区域)、消防视频监控室、专职消防队等提供保安服务,包括门卫与消防视频监控室值守、站岗执勤、安全防范巡查、人流物流秩序维护、消防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执勤备战和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响应)任务等服务,及时发现、排查、处置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隐患与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违禁物品等进入服务区域,有效防范服务区域内各类财物流失和案件发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招标编号:124307005809200481004847001001。
2.3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3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共36个月(约1080日历日)。
2.4项目投资估算:4769.69357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
3.1.5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名称相同,但营业执照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同为不同的投标人);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响应服务承诺函》。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