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阜阳房建给水车间管内闲置房屋隐患整治工程(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915-YQ)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阜阳房建给水车间管内闲置房屋隐患整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二次邀请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阜阳房建给水车间管内闲置房屋隐患整治工程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合肥房建公寓段党政联系会议审批,资金已落实,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对象: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合肥房建公寓段准入单位。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
2.2项目内容:
阜六线、京九线闲置房屋门窗封堵,部分房屋外墙刷白。
2.3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全部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合肥房建公寓段库内准入单位。
3.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5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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