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电动汽车服务 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18379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电动汽车服务 为统一出行服务平台,为保障用车部门在深圳地区公务及生产的出行,拟开展2024-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为两年,服务内容主要为公务用车、生产用车自驾租赁、通勤班车、临时接送及驾管服务。计价模式及预计车型比例详见招标要求,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2招标范围:
(一)服务范围
标的1:服务内容为新能源汽车自驾租赁,协议期2年。采购人可根据用车部门需要下达订单需求,月租单价仅含已上牌车辆裸车租赁费用,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要求。车型范围:以新能源汽车为主;交付要求:全新车辆;交付时限要求:订单下达之日起最迟40天内完成上牌交付。
标的2:服务内容为自驾租赁,协议期2年。采购人可根据用车单位自身需求偏好进行下单。若用车部门需求车型不在投标车型列表内,则采购人可根据需求车型指导价要求投标人提供指定车型服务,价格参照同类车型价格执行。
标的3:
通勤班车:服务车型主要为大巴中巴,用于员工早晚上下班通勤,预计共 55 条班线按配比分配(深圳地区 53 条、深汕合作区 2 条,服务深汕合作区需提供市际包车资质),采购人会不定期根据乘坐需求及服务质量进行增加删除及调整变更,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临时接送:服务车型为大巴、中巴、商务车、小轿车,采购人根据用车需求,服务 集团各类会议接待、展会用车、临时接送任务等,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驾管服务: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长短期驾驶员(管理)服务。
(二)采购量上下限: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的(-20%,50%]范围内。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三)框架执行有效期
(1) 协议期:标的1为贰年;标的2为贰年;标的3为14个月。
(2)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按中标相对比例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需求预测量上限)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重新采购。
(4)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如采购人因业务需要,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最大采购量不得超过上限。
(5)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延期期间如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则合同自动失效。
(6) 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或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7)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及签约之日起计算。
(8)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计算。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比例(%)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服务期 |
1 | 专项汽车租赁服务 | 1200 | 1-1 | 专项汽车租赁A | 720 | 详见报价表 | 60% | 否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2 | 专项汽车租赁B | 480 | 详见报价表 | 40% | 否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2 | 常规汽车租赁服务 | 1400 | 2-1 | 常规汽车租赁A | 840 | 详见报价表 | 60% | 否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2-2 | 常规汽车租赁B | 560 | 详见报价表 | 40% | 否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3 | 含驾驶租赁服务 | 1400 | 3-1 | 含驾驶租赁服务A | 840 | 详见报价表 | 60% | 否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 |
3-2 | 含驾驶租赁服务B | 560 | 详见报价表 | 40% | 否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 |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五)其它关键要素:
标的1费用定义:投标价格仅包括已上牌车辆裸车租赁费用。其他费用如机动车保险、车辆保养及维修、年审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税率为13%。
标的2费用定义:投标人投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本身、及常规保养、维修、车辆检测、上门取还车服务、车辆全险等。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服务内容,优先满足投标车型,税率为13%。
标的3费用定义:
接送类服务用含车辆折旧成本、各项税费、保险、运管费、车辆保养费用、油料费、充电费、路桥费、保管费、洗车费、维修费、驾驶服务费用等,以及司机含驾驶服务的全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培训费等,税率为9%。
驾管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代驾服务或驾驶员管理服务,全天24小时服务一口价。费用含驾驶服务的基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培训费等,税率为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年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1-2023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没有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或供应商处罚预警名单。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具备汽车租赁经营资质,且有按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向汽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项汽车租赁服务,常规汽车租赁服务 |
2 | 投标人应具备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含驾驶租赁服务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